石家庄市人大代表建言,槐底村百姓密切关注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前召开的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听取和审议了李霁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做好审判工作的实际行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基本民生,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春节期间,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底村全体村民都观看了该市人大代表、市中院院长李霁的讲话,这也是当地百姓最关心的。此前,媒体曾经多次跟踪报道了《石家庄裕华区:审判机构受理民营企业家案件 谁是违法者?》、《石家庄裕华区:审判机构受理民营企业家案件 谁是违法者?后续跟踪》、《石家庄裕华区:六百村民为何联名保前支书?》《石家庄裕华区:审判机构受理民营企业家案件引关注》、《 石家庄裕华区: 审判机构受理民营企业家案件 后续跟踪》,百姓非常认可和拥护。
然而,现在正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冀0108刑初59号案件上诉二审最关键的节点。2020年5月1日,槐底村前村支书陈玉信书记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拘留。(2021)冀0108刑初59号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陈玉信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在该案由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期间,但令人奇怪的是,被告人陈玉信上诉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案件却杳无音讯。陈玉信的家属在此期间曾多次致信主审该案的赵姓审判长,也没得到任何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作为主审法官,办案超出审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涉嫌知法犯法呢?而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利,拖延办案审限的相关责任人如何追责?槐底村全村百姓将拭目以待,诸多媒体也将继续予以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