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代表实名举报 宛城区副区长骗经适房
纪委发公告欢迎群众举报
12月1日,南阳市纪委对外发布公告,称为了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市纪委决定,自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线索的排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同时公布了举报受理电话。
省人大代表实名举报副区长违法违纪
12月1日,刘太有正式向省、市纪检、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实名举报南阳市宛城区副区长高波涉嫌违法犯罪的“罪行”。
举报信内容称:高波违法操控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1日,工商注册资本800万元,原法定代表人为曹阳。但是在南阳房地产和建筑安装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南阳市宛城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高波,曹阳是高波之弟高峰的妻子,公司副总柴召是高波之女高晗的丈夫;以“保障房建设之名”行“商品房销售之实”,骗取经济适用房补贴一亿元以上。由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尚座花园保障建设项目”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也是南阳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规划为8栋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按照
河南省2010年和2011年度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该项目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取得了政府给予的补贴资金1亿多元。但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宛城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高波,置国家、河南省及南阳市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于不顾,超面积建设、销售商品房,工程项目建设既不公开招标,销售房屋也不公示;为欺骗上级政府,达到其“合法销售”的目的,高波犯罪团伙还利用职权,采用造假、冒名等手段,为客户提供大量虚假经济适用房《认购证》;重复上报拆迁户数,骗取开发土地。在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所参与的夏湾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该公司采用一期、二期重复上报拆迁户数等手段,骗取开发土地,如果按市政府土地局市场评估价500万元每亩计算,则该公司仅凭骗取土地一项,就可获利1.75亿元,目前该楼盘已基本完工并以整体定向销售完毕。
举报信中还有高波“欺上瞒下、偷梁换柱,非法侵占其他公司价值近亿元的土地”、“偷逃税款超亿元”、“转移巨额财产,销毁其犯罪证据”等内容。
在举报信的最后,刘太有附上了一份自己签名按手印的“承诺函”(如上图):“我刘太有,郑重承诺:我所提供的各种证据及材料,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引关注市纪委介入调查
接到刘太有实名举报南阳市宛城区主管城建副区长高波的信息后,记者致电并发短信给刘太有,但均未得到回复。记者从网上搜索获悉,刘太有是方城县博望
镇人,方城县鸿发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城县工商联副主席,方城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市级劳动模范。鸿发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龙达置业有限公司在南阳市区城建工程项目中有市十五小新校区和“龙达·新天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等。
12月1日、2日两天,记者先后辗转宛城区委、南阳市纪委和南阳市委宣传部、宛城区委宣传部等部门了解情况。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高波和刘太有因工程利益等原因已“撕扯”很久。
12月2日晚,南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五号”对外公布称,近日,部分网站贴吧论坛出现“河南省人大代表刘太有实名举报南阳市宛城区主管城建副区长高波”相关信息,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据了解,南阳市纪委已受理并介入调查。
该信息也得到了南阳市纪委相关人士的肯定,并称刘太有已到纪委办案基地,汇报相关案情并配合纪委调查。